活動規範

概括

  1. 本活動「Be My Guest 來作客吧!」超級食評大賽活動主辦暨執行單位為OpenRice開飯喇。

  2. 所有參加者需於參加活動前細閱及遵守以下條款及細則。您的參與將代表您已閱讀及同意各項條款及規範。

  3. 參加活動者必須為OpenRice會員,非會員者請先註冊。

  4. 本活動同時於七個地區舉行,包含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印尼、菲律賓、中國和台灣。

  5. 本活動期間為台北時間2013年9月9日00:00 – 2013年10月6日23:59

  6. 所有食評都必須經過編輯審閱後才會被刊登,內文不可含有任何不當用語、挑釁性、誤導性或濫發內容,OpenRice 保留刊登及刪除違規食評的權利。

  7. 得獎會員須於領獎時由OpenRice內部員工拍照。反對者可能會被取消領獎資格。不遵守此規定或拒絕拍照者可能會導致獎項沒收。

  8. OpenRice之員工及其家屬均不得參加是次活動,以示公允。

  9. 活動計算時間以OpenRice提供之規範為準,任何因電腦、網路等技術問題而引致參加者所遞交的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等情況,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參賽資格

  1. 活動將分為兩個組別:1) 食家挑戰組- 已註冊之OpenRice台灣會員 2) 部落饕客組- 開放予於個人網站或部落格已有200篇食記分享的會員

  2. 欲報名參加「部落饕客組」之會員,須於台北時間2013年9月26日23:59前完成報名動作。「部落饕客組」活動報名申請將於報名後三日內審核完畢並回覆報名結果。

  3. 經OpenRice確認參賽資格之「部落饕客組」參賽者不可於「食家挑戰組」參賽。 

 

比賽機制

  1. 審核通過且包含與食物有關照片的食評每一篇可得到 10 分,獲得 編輯推介食評可額外獲得 20 分; 每篇包含食物相關照片的食評最多可得 30 分。 非食評或相關食評將不會計算分數。

  2. 在「食家挑戰組」,得獎者為於活動期內最高累積分數並需有20篇或以上的食評。而刊登的食評中需有一篇或以上的編輯推介。

  3. 在「部落饕客組」,得獎者為於活動期內累積分數的第一名及第二名,並需有50篇或以上的食評及於刊登的食評中需有一篇或以上的編輯推介。如於該組別內參賽者分數相同,將以活動期間內被編輯選為推介的食評再作排名;如數量仍然相同,將以會員於OpenRice內刊登的食評數量作排名。

  4. 最後提交參與此活動的食評需於台灣地區時間2013年10月6日23:59前提交。計分將以審核通過的食評為準。


獎品

  1. 每一地區的「食家挑戰組」有1位得獎者 (1 個獎項); 每一地區的「部落饕客組」共有2位得獎者 (2 個獎項)。

  2. 每人最多只獲一次得獎機會。活動獎品總價值約為美金650元(包括香港三天兩夜飯店住宿、單人台北至香港來回經濟艙機票)。獎品並不包括所以稅項及航空公司附加費用。


 

領取獎品

  1. 活動結果將於2013年10月15日當日或之前公佈。

  2. 得獎者將於2013年10月15日或之前收到 OpenRice 領獎 電郵通知。得獎者需於三個工作日內回覆電郵確認。如得 獎者未能於指定日期內回覆,即視同放棄領獎論。

  3. 所有獎品不可轉換或兌換現金。主辦機構保留更改獎品的權利,毋須另行通知。

  4. 得獎者必須親身到本地OpenRice辦事處領取獎品,另 有註明除外。得獎者領獎時必須出示相關身份證明。所有資料收集僅用於聯絡及獎品安排。若得獎者未能提供或提供不實資料,即視同放棄領獎論。

  5. 有關獎品的出發日期為2013年10月30日並於2013年11月1日回程。

  6. 如得獎者因任何的私人原因包括但不限於簽證或入境事宜而未能成行到香港,OpenRice 並不負責任何補償或申索。

  7. 得獎者在領取獎品後,必須在2013年10月30日前往香港參與實體活動。

  8. OpenRice恕不負責有關獎品及其相關服務之責任。

  9. 得獎人需自行承擔因參與活動而可能衍生出的額外費用,包含但不限於:參加活動往來之交通費、辦理護照費用、簽證費、得獎後的應付稅金、保險費等。

  10. OpenRice將不負責任何因電腦、網路等技術問題而引致參加者所遞交的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等情況。

  11. 主辦機構可隨時對上述之條款及細則作出修改而毋須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爭議,主辦機構保留活動之最終決定權。